闪婚的前辈名人
中国人对于婚事的态度一向是非常严谨的。一般来说,要成就一段姻缘,需要经过很长时间的协商和准备,最后达成一致意见才举办婚礼。可现实中,往往也有一些人,对于这一纸婚书却是非常随性的。
被后人称为“中国语言学之父”的赵元任当年在清华大学任教,他与胡适私交不错。 1921年6月1日这天,赵元任邀请胡适吃饭,胡适应邀来到饭馆一看,在座的除了赵元任以外,还有赵的未婚妻杨步伟,以及杨的同学朱征。饭吃到一半时,赵元任突然开口说有事要麻烦朱胡二位。说罢,赵元任掏出一纸自己写好的婚书,请胡适与朱征做他们婚礼的证婚人。胡适和朱征二人大感意外,原来今天这顿本以为随随便便的饭局,竟然是场婚礼。大概处在新旧交替时期的先锋文人都不会太在意那些繁文缛节吧。于是,在吃惊之余,胡适与朱征还是爽快地在婚书上签下了见证人的大名。
如果说赵元任的作风是新派文人与旧风气对抗的结果,那么,台湾影星刘雪华的即兴婚书,就纯粹是浪漫主义的极致表现了。1999年9月19日,刘雪华与恋人剧作家邓育昆和好友一起聚餐,席上有好友提及说:“今天是个结婚的好日子。”说者无心听者有意,也许是受了良辰美景的感动,邓育昆当即向刘雪华求婚,并表示马上就举行婚礼。婚礼来得太仓促,自然就没有结婚证书了。于是,邓育昆找到一张粉红色的纸笺,提笔写下了“我们决定结婚了”七个大字,然后在结婚人的落款处写下自己的名字,然后递给刘雪华。当时,刘雪华激动得热泪盈眶,并也在落款处写下了自己的名字。接着,众好友纷纷在粉红色的小笺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作为见证,这大概是有史以来最为即兴的一纸婚书了。